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》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253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《东莞市连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、废气、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》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9年04月19日至2019年05月21日,共20个工作日。
联系人:陈咏娟
联系电话:132494464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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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自行验收报告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3OcMIGBJfHHTyHrqjd4Oyw 提取码:bk85
自行验收意见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d3uB-US1uI3u1IMZpIDRdQ 提取码:lkl8